第一,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同行为。借贷双方是不是形成借贷关系与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须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法律保护。
第三,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首要条件是借贷物的实质支付,即需要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货给借款人。第四,民间借贷的标的物需要是是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是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第五,民间借贷可由借款双方约定,可有偿亦可免费。约定有偿的,需要在事先的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出借人才能需要借款人在归还本金时支付利息。